/抚州头条客户端讯 通讯员李琰琰报道:为进一步规范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行为,近日,抚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加强烟草专卖执法资格管理。
组织全市系统专卖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江西省烟草专卖局烟草专卖执法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深刻认识检查证和徽章是专卖执法人员依法履行烟草专卖执法职责、从事烟草专卖执法活动的身份证明,从事执法活动时,应当出示,不履行公务时,不得出示。
要求各单位严格实行烟草专卖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从事烟草专卖执法工作的人员应当参加烟草专卖执法人员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取得资格后,按照有关程序,申领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和徽章,非执法岗位人员不得申领。
要求各单位加强对执法资格的年度审验工作,对出现文件规定的审验不合格情形人员,及时撤销执法资格,收回执法证件及徽章。同时,要求各单位执法资格年度审验工作应于每年三月底前完成,并形成审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