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头条客户端讯 通讯员邓 鹏报道:近日,南丰县出台《关于南丰县城区临时摊位设置地点及时间的通告》,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允许城区临街店铺出店经营,允许在居民居住集中区开辟临时摊点摊区,允许流动商贩在一定时间和区域占道经营。
图为南丰县学府路的一处临时占道摊点,市民在选购水果(邓鹏 摄)南丰县城市管理部门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在固定时间、固定区域开辟临时摊点,积极推进“地摊经济”发展。 据了解,截至6月29日,南丰县设置夏季自产自销瓜果摆摊区域14处、夜市摆摊区域4处、夜间儿童娱乐摆摊区域3处,增加就业人数10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