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元春华、陈辉、见习记者晏飘飘)7月9日,江西省首家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在资溪县挂牌成立。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居国屏,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赖彩明等共同揭牌。
该调处中心作为资溪县政府与临川区法院成立的首家府院联动多元化解行政争议组织,主要受理登记、协调调处资溪当地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行政机关之间的行政赔偿、行政补偿纠纷,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不作为等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涉诉行政争议,当事人矛盾突出、容易激化可能存在影响社会稳定因素的行政争议,上级法院指令或委托进行调处的行政争议等八类涉诉行政争议。中心受案后,由法院和司法局共同确定调解机关和调解员,在调处申请之日起30日内办结。经协调达成一致意见的,按照法律规定可以进行调解的,由法院制作行政调解书,并加盖人民法院公章。诉前调处,在调处期限内未能调处成功的,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应依法立案;诉中调处在调处期限内未能调处成功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审理,及时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