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讯 通讯员郑 佳报道:10月11日至16日由省发改委、审计厅、国土资源厅、水利厅、农业厅、财政厅组成的8名省绩效考核组成员来到抚州市,对12个项目县(区)进行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省绩效考评。2017年抚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34.7万亩,实际完成建设面积37.16万亩,分布在80个乡镇,涉及333个村组,超额完成2.46万亩,占比7.1%。新增耕地6577亩,占比1.89%,土地流转29.129万亩,占比83.9%,产业结构调整20.167万亩,占比58.1%。
本次考评工作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一是听取县(区)高标办主任对该县(区)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汇报;二是来到县(区)高标办,现场核查高标准农田的档案资料和项目实施的情况;三是深入项目区域,实体考察项目实施情况和质量,根据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绩效考评指标评分表逐一进行细致考核。
各县(区)重点围绕高速、铁路、城乡主要干道沿线和粮食主产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村庄整治规划区、贫困村地区等“三线五区”,优先选择群众积极性高、已完成土地规模流转和已实施产业结构调整的地块,分年度、分重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考核评价组对抚州市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所有项目县(区)均被评为优良以上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