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了2019年度国家森林城市动态监测结果,抚州市顺利通过了国家森林城市动态监测,将继续保留“国家森林城市”这一荣誉称号。
抚州市认真组织实施《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较好地完成了森林城市建设确定的目标任务,各项评价指标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市域森林覆盖率提升0.73%,达到66.3%;城区绿化覆盖率提高了0.77%,达到53.85%;城区乔木种植比例提高了3.3个百分点,达到85.4%;城区街道的树冠覆盖率进一步提高,较授牌年度增加了4%,达到42.6%;城区地面停车场绿化率提高3%,达到38.1%;城市重要水源地森林植被保护完好,森林覆盖率提高0.54%,达到86.1%。监测结果合格,动态监测通过复查,抚州市将保留“国家森林城市”这一荣誉称号。
据悉,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组织专班每3年监测复查一次,监测复查合格的城市,将保留“国家森林城市”称号;监测不合格的,予以警告,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撤销其“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张志强 郑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