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见习记者晏飘飘)4月26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抚州市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条例(草案)》修改征求意见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建平出席会议并与代表共议草案。
近年来,我市电动自行车数量呈快速增长态势,电动车给市民出行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社会问题。通过立法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涉及千家万户,事关行政管理,也关乎民生。
座谈会上,与会代表围绕《条例(草案)》内容充分发表意见,就电动自行车的报废年限、是否强制性要求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给已有车辆增配安全头盔、有关政府部门是否对共享电动自行车投放总量进行明确规定、公共场所是否强制性要求配备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等热点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充分研究与会代表提出的合理意见与建议,进一步完善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使法规落地更具操作性、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