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讯 通讯员刘赛辉报道:为加强困难职工档案的动态管理,全面、真实、及时地掌握困难职工家庭在生产、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7月23日至26日,金溪县林业局开展了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困难职工建档工作。
此次建档对象是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困难职工,建档以户为单位进行,明确家庭成员只能在一方单位建档。建档时先由职工向单位提出申请,提供相应申报材料,收到困难职工申请资料后,单位选派工作人员进行入户调查,准确掌握该职工家庭成员、经济收入、致困原因等实际生活情况,确保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由调查人员在《困难职工登记表》中“入户核查人员意见”上勾选困难类别并签字,实行“谁入户、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入户调查后,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经集体研究同意后,在本单位公示公告栏进行张贴公示。
困难职工档案审批通过后,符合困难职工建档标准的单位为其建立纸质档案,并上报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