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周卿)9月24日上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主任会议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室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魏建锋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玉兰、谢祖鹏、段院龙、许爱军、宋东方及秘书长左树青出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智勇及市政府秘书长吴猛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工作情况报告的方案(讨论稿)》《抚州市抚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三次审议稿)》、2019年环保抚河行活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执法检查报告(讨论稿)、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江西省宗教事务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讨论稿)、《抚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的工作规范(讨论稿)》,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市人民检察院有关法律职务任免议案、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法律职务免职议案。
魏建锋指出,代表提出建议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权利,是依法监督“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部门的重要方式。办好代表建议是“一府一委两院”的义务和责任,是尊重代表民主权利、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内容和应尽的法定职责,也是进一步了解民情、发现问题、改进工作的重要途径。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建议办理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创新思路、加大力度、落实责任,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要认真抓好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确保代表建议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