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压实主体责任,提升监督实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驻萍乡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立足主责主业,结合各监督单位实际,构建起涵盖全体监督对象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体系。
紧盯节点,推行廉政评价机制。廉政评价实行百分扣分制,从教育履责、遵纪守法、作风建设、单位领导对受评主体的廉政评定、纪检监察组对监督对象的廉政评定五个方面分别对个人全年度廉政表现进行量化评分,实现个体廉政责任的细化和量化,廉政评价结果记入个人廉政档案,与个人年度考评结果挂钩,作为干部职工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依据,提升了日常监督的可操作性和重要性,有力强化监督对象的廉政责任主体意识。
梳理主线,完善责任链条。年初,该组在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督促各监督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状,进一步强化责任分解。年中,该组督促所有签订主体责任状的监督对象进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职小结,做实责任状签订的后半篇文章,完善压力逐级传递、责任层层落实的工作责任链条,进一步充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监管体系。
全面铺开,签署廉洁承诺书。该组向全体监督对象下发廉洁纪律承诺书,并由监督对象本人与家庭监督员共同签署。承诺书从“四个不”、“三不去”、“七不吃”方面,对全体干部职工的日常行为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规范提示,帮助干部职工拉起红线,筑牢底线,引入家庭监督机制,实现对干部职工八小时之外廉政情况的监督全面覆盖。(驻萍乡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