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都市报讯 王林华、全媒体记者王平报道:9月26日,记者获悉,根据《九江市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办法(试行)》(九人社发〔2019〕15号)规定,自2019年10月1日起,九江市(含各县、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参加职业伤害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含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超过法定退休年龄70周岁以下的务工人员、大中专见习实习生等)均可参加职业伤害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业伤害保险,缴费标准暂定为每人每年180元,实行一年一缴。续缴人员应在当年缴费期满前完成下一年度的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