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的统一安排和部署,2015年6月18日至8月5日,省委8个巡视组分别对省建工集团公司、新余钢铁集团公司等17家国有企业开展了第二轮巡视。
1月15日,记者获悉,近期,被巡视的17家国企陆续公布了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
文/江南都市报记者金路遥
新余钢铁集团公司
给予4人党纪政纪处分
明确副处职以上领导及亲属、特定关系人不得在公司从事经营业务。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立案12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党纪政纪处分4人,政纪处分7人,组织处理1人,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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