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记者 欧阳华伟)1月7日,记者从宜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宜春市“十三五”脱贫攻坚成果新闻发布会——上高县专场发布会获悉,上高县全县6个“十三五”省级贫困村、1个市级贫困村已于2018年全部摘帽退出,4076户10587名贫困人口全部实现高质量稳定脱贫。该县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由2014年的2868元增加2020年的13874元,增长了约4.8倍。
据了解,5年来,上高县的各项扶贫政策得到精准落实,“三个保障”目标全面实现。一是贫困学生学有所教。投入3.4亿元完成了农村学校标准化建设;统筹资金10.5亿元,新建改建学校21所、扩容17所,新增学位22018个;投入1000余万元,率先在全市实施农村教学点营养午餐工程,惠及农村教学点99个,学生5000多名,其中贫困学生200余名实行免费就餐。精准落实贫困学生教育资助政策,共资助建档立卡学生1.78万人次1390.86万元。加大控辍保学力度,开展送教上门93人,全县没有一名学生因贫失学辍学;二是贫困患者病有所医。为贫困人口代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费941.84万元,购买重大疾病补充险1035.14万元。开展贫困患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服务,筑牢健康扶贫“四道防线”,共报销贫困患者住院费用2.38万人次1.3亿元。开展大病免费救治和专项救治,共救治475人次减免费用331.89万元。办理慢性病卡3399人,报销费用485.97万元;三是贫困群众住有所居。对全县贫困人口住房进行安全鉴定,投入630.8万元落实危房维修改造824户,投入2759.3万元通过自建、代建以及“交钥匙工程”等方式新建住房945户;投入300万元实施贫困户改厕750户。
同时,该县按照扶贫与扶志相结合,坚持“富脑袋”和“富口袋”并重的基本思路,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有效激发了贫困群众自主脱贫的内生动力。2019年5月《上高县实施“四大行动”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的文章在省委办公厅刊物《工作情况交流》刊发,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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