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高度重视水利工作,市委、市政府领导亲自研究、调研、部署、督导水利工作,在全市上下营造了重视水利、支持水利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全市水利系统切实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代治水方针,按照“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要求,以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为重点,全面落实水资源管理、保护水生态、防治水污染等措施,充分发扬“忠诚、干净、担当、科学、求实、创新”的新时代水利精神,大力推进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现代化,奋力开创水利工程建设新面貌、水利管理改革新局面、水利事业发展新境界。
精心组织,高标准推进水利工程建设。2018年全市20处试点水利工程全部通过省级考评验收,其中锦惠渠埠闸工程、宜春中心城区橡胶坝工程、上高县蒙山水库达到一级创建标准,为全市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提供了范本。2019年,全市868处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工作通过考核评价验收,超下达任务数24%。同时完成了全省首个县级水生态文明建设规划。该规划分为水安全保障、水环境改善等六大体系,项目85个,总投资280.78亿元;目前已完成规划项目15个,正在推进项目10个。今年我市克服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的不利影响,切实加强水利在建项目的指导和督查,全市118处在建项目均于2月底顺利复工。目前,全市26条万亩圩堤、263座小(2)型病险水库、40条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正稳步推进;271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全部完工,完成投资3.57亿元;开展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11个,完成省级水生态文明村自主创建项目20个。今年5月,省水利厅将靖安县、高安市、上高县等地列为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典型县;7月,市政府印发了《宜春市全面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方案》,目前各县(市、区)正全面推开,民生福祉惠及千家万户。
建管并重,探索水利工程管理新模式。近年来,我市水利系统勇于担当,善于创新,致力破解重建轻管的难题,实现水利工程管理的现代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利工程功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质量监督部门严把质量关,紧盯项目施工的关键环节,多年来,水利工程省级质量考核等级均为A级;严格落实项目安全责任制,督促制订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强化现场监督检查,水利建设项目多年未发生大的伤亡事故。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探索和丰富水利工程管理的内容和形式:靖安、奉新、上高、万载四县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通过第三方社会服务组织开展水利工程日常管理;靖安县将河湖长制工作与小型水库安全员管理制度深度融合,实行“党员示范,群众认领”的水利工程管理新模式;上高县探索“乡镇集中供养”模式,被省水利厅推荐为全国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高安市通过强化水资源改革管理与有偿使用,其水权改革试点通过省政府、水利部组织的验收。
综合治理,奋力建设美丽幸福河湖。近年来,我市创建并完善河湖管护体制机制,目前全市境内371条河流、15个湖泊、1935座水库均已实施河湖长制管理,实现了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体系全覆盖。2018年以来,全市各级河湖长共巡河巡湖30余万次,发现涉水问题5883个,有效推动解决问题5849个。加强流域联防联治,全市10条试点河流共治理433公里,流域总面积7601平方公里;聘请2327名巡查员或专管员、2591名保洁员,负责河湖水面的日常巡查保洁。建立“河长+警长”、“互联网+监管”等管护模式,充分整合各种执法力量和运用先进管理手段,有效打击了涉水违法行为和河湖环境污染行为。开展清河行动、鄱阳湖生态环境等专项整治行动,对影响水质的36个大项、453个子项问题落实责任进行整改。目前,全市国控、省控、县界断面劣Ⅴ类水体消灭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