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头条客户端讯 黄婷报道:为确保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宜丰县统筹规划,大胆创新,不断探索优化失业保险经办服务的新途径、新方法、新举措,变被动工作为主动服务,进一步夯实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工作。
拓宽政策范围。自2019年12月起,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续发失业保险金无需个人提出申请,失业人员按照规定同时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及时发放待遇。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到县就业局现场或通过网上申报的方式,申领失业保险金。工作人员接到申请后,将根据失业人员累计参保缴费时间核定其领金期限,按照每月1180元/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按月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
推进网上申请。继续加大线上申领宣传,通过广泛公布线上申领平台及办理指南,积极引导群众通过网上渠道申领失业保险金,宜丰县失业人员只需通过电脑登录“宜丰就业网”点击“宜丰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大厅”进入“失业保险”专栏即可进入办理申领。
缩减证明材料。按照失业保险金申领“八统一”标准化的要求,通过同社保部门数据共享、内部核查等方式,确定失业人员的领金期限、就业失业状态、法定退休年龄、失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以及身份证明等信息,不再需要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等其他证明材料。对无法判断失业人员“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由本人提交书面承诺后,即可发放失业保险金。
上半年,宜丰县就业局通过“线上”办理失业保险业务230笔,成功发放失业保险金27.14万元、价格临时补贴3.43万元、为失业人员代缴医疗补助金2.06万元。疫情期间,为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对处于失业状态且未达到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发放1000元的失业补助金,以保障疫情期间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共计发放失业补助金39.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