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1日,肖宗迁向袁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投诉:重桂路53号店面浏阳蒸菜馆业主刘某某搭建违章建筑,将他的店面挡住了,要求依法拆除。灵泉综合执法队员随即到现场查看询问,得知浏阳蒸菜馆店面前的建筑于2017年6月底在原通道4根柱子的基础上建设而成。2019年6月25日,灵泉综合执法大队会同宜春市自然资源局、灵泉街道灵泉社区、鼓楼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干部到现场踏勘。经调查核实,重桂路浏阳蒸菜馆业主的违法搭建,其规划审批时不是店面,在规划验收时该处只有一框架没有店面,宜春市不动产局也未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属于项目竣工后在使用过程中的违法搭建。执法大队于2019年8月20日对该建筑当事人刘某某进行调查询问,刘某某声称该建筑是江西鼓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2006年拆迁时补偿给他的,但没有产权证明,开发商只给了他一个店面置换确认书。为此,刘某某跟江西鼓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打官司,但袁州区法院一审判决刘某某败诉。刘某某不服判决,上诉至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二审维持了一审判决。
法院对刘某某的判决生效后,灵泉综合执法大队于今年5月8日依法拆除了刘某某的违法建筑。(易金波 记者文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