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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区法院“内优外拓”破解执行难
创建查控平台 加大查控力度
执行难,是长期以来困扰各级人民法院的突出问题。近年来,东湖区人民法院下足工夫,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向信息化要效率,向社会各界求合力,突出强制执行的利器作用,全院执行案件呈现出收、结案动态平衡,未结案相对稳定的良好态势。
“信息化+执行”
查控简便又高效
江西某律师事务所受九江某房地产公司委托,办理其与浙江某建设公司的合同纠纷案。经律师事务所积极努力,为委托方房地产公司减少损失逾370万元。案件办理后,房地产公司却以账上没钱为由不肯支付代理费,律师事务所遂将委托方告上法庭。
“虽然这家公司称账上没钱,但我们通过查证,发现该公司是有钱不想给。”东湖区法院执行局法官朱金辉打开电脑,输入相关信息后发现,该公司在银行有70余万元定期存款,完全有能力支付代理费,朱金辉随即查封了该公司账号。该公司见法院执行局动真格,立即主动找上门表示愿意支付所欠费用。
去年以来,东湖区全面启用与银行、工商、公安、房管等单位的“点对点”及“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执行法官足不出户,即可查找被执行人名下的存款、房产、车辆等信息,并完成财产冻结、查封等操作,一改过去“登门临柜”查人找物的传统模式,将复杂的社会问题转化为简单的信息技术问题,大大提高了执行效率。
“以前经常为查一个被执行人的账户挨家跑银行,做了不少无用功。结果往往是当事人不理解,还嫌法官办事慢,如今是‘信息化+执行’,查控财产省时省力,我们再也不用满街跑了。”朱金辉说。
截至目前,东湖区法院共提交系统查询申请99184条,申请标的额达130亿元,有效查控财产逾4000万元。
刚柔并济
亮剑出鞘破僵局
因租户何某长期拖欠房租,房主江某将其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何某将租赁房屋交还江某并支付拖欠租金。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通知何某申报财产,并传唤其到法院与江某协商解决此事,但何某拒不申报财产并百般推诿,不愿腾房。好言相劝未果,执行法官决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组织40多名干警进行“强制腾房”,同时对何某实施司法拘留。
“一些失信被执行人在判决书生效后,常常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相关法律义务,我们就采取先‘请’后‘拘’的方式,尽量通过反复协商和沟通解决问题,协商不成,就运用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有力震慑‘老赖’。”东湖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程伟明介绍道。今年以来,东湖区法院决定对136名“老赖”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迫使老赖自动履行执行案件22件,执结标的额共计545.12万元。
织密法网
惩戒老赖使巧劲
今年,东湖区法院在处理招商银行南昌分行申请执行李某、肖某等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将被执行人抵押的房产进行评估,但因联系不到被执行人,致使评估报告无法送达。“法律文书送达不了,会影响后期房屋拍卖的进度,所以我们向法院提出申请,签发调查令,由我们自己向有关单位取证,没想到法院很快就同意了。”招商银行南昌分行行长陈磊向记者介绍。
东湖区法院接到申请后认为本案符合条件,于是向银行委托的代理律师发出调查令,要求其在七日内完成取证调查。“律师取证是本职工作,可过去往往是门难进、脸难看,有关单位不予配合,现在手持‘调查令’,我们就更有底气了。”律师邹峰高兴地说。一个星期后,邹峰走访了被执行人所在地的社区、物业公司,成功调取到被执行人的居住情况。
“一纸调查令,赋予代理律师调查权,一方面提高了律师的取证能力、保障了律师权力,另一方面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提高了案件执行效率,是一个双赢的举措。”东湖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余美秀告诉记者,东湖区还在社区、街道等发布悬赏执行公告,悬赏千元寻“老赖”,通过经济激励方式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法院执行工作。
该院还根据案件特点,专门设计了执行案件流程图,规范了案件的流转,并对执行时间节点进行管控,实行审理期限到期前两个月提醒、一个月警示,实时通报制度。“只有依托信息化技术和设备,不断增强查控力度、适时采取惩戒行为、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才能让执行工作提速增效,才能畅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东湖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梁洪如是说。
李旸 记者 庄艳
- 日期:2019-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