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雪萍 李悭 记者 万能
近日,南昌县发布2017年首期“诚信红黑榜”,3家企业进入“红榜”名单,4名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黑榜”。 建立“诚信红黑榜”是南昌县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为了让失信的人付出代价,让守信的人得到鼓励,南昌县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诚信“红黑名单”发布制度的通知》,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通知》要求,“红黑榜”每两个月发布一次,由工商、法院、银行、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名单,按程序核准后公开发布。2016年,该县共发布了四期“红黑榜”,其中,“红榜”企业32家,19家企业和2个自然人被列入“黑榜”。 为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南昌县成立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先后制发了《南昌县贯彻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的实施意见》《2016年南昌县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方案》《南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红黑名单”发布制度》等系列文件,提出了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诚信四大任务,明确了加强宣传教育、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奖惩制度三项主要推进措施,对诚信建设制度化作出了具体安排和部署。 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南昌县注重多管齐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地税、安监局、城建局、环保局、交通局、金融办、法院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征集工作,建立信用档案;积极对接市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工程交换共享平台,通过平台实现对企业、个人的信用查询,做好企业和个人诚信的评估监测工作。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信用约束机制,对失信企业和个人予以公示、警告,限制市场准入,降低信用等级,进行行政处罚;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和个人,在工商登记、纳税服务、政府采购、行政许可、金融贷款等方面予以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