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新闻网讯 记者26日从相关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出台了《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实施意见》,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推国有企业改革深化,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和优化布局,为全省经济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夯实基础。
“杠杆率是衡量一个地区或部门整体负债水平的重要指标,掌握杠杆率水平有助于我们更好贯彻执行‘去杠杆’的任务,找到符合我省实际的‘去杠杆’途径。”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对全省杠杆率测算显示:从总杠杆率看,我省的杠杆率并不高,但近两年上升较快。2016年末,我省总杠杆率为204.9%,虽然低于全国40.5个百分点,但比去年还是提高了10.2个百分点。从企业杠杆率看,上升势头偏快,企业债务负担较重。尤其是企业负债率差异明显,产能过剩行业负债率偏高问题比较突出。
省发改委副主任王前虎告诉记者,《意见》中明确了我省降杠杆的七项主要任务,即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强化企业自我约束机制、盘活企业存量资产、优化企业债务结构、依法依规实施企业破产、积极发展股权融资、开展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这些途径既有制度性建设的长效机制,也有短期可见效的实招硬招,对高杠杆风险既有防范也有化解,体现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考虑。”他说,“就目前情况来看,前六项工作,我省这几年一直在进行,市场化银行债转股理所当然地成为此次降杠杆工作的重点。”
“债转股政策的实质是将银行对企业发放贷款形成的债权,由第三方即实施机构与银行、企业协商收购,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转变为实施机构占有企业的股份。债转股协议实施后,企业对原来的银行贷款不再还本付息,实施机构成为企业股东,参与管理,按股分红,这样,可以减少企业利息支出,降低资产负债率,也改善了银行债权结构,盘活了存量资产,化解了金融风险。债转股是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防风险的重要举措。”王前虎介绍道。
《意见》指出,我省鼓励面向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包括因行业周期性波动导致困难但仍有望逆转的企业;因高负债而财务负担过重的成长型企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成长型企业;高负债居于产能过剩行业前列的关键性企业以及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企业。
为突出债转股的“市场化”特征,《意见》强调政府不干预债转股具体业务,不搞“拉郎配”,具体为“四个不”,即政府不得确定具体转股企业及转股债权;不得强行要求银行开展债转股;不得干预债转股定价、条件设定、转股股东行使股东权利、转股企业日常经营等;不承担损失的兜底责任。
江西银监局副局长柯愈华说,目前省内多家银行机构已成立了债转股工作领导小组,启动了债转股试点企业筛选程序,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
此外,《意见》明确了降杠杆的政策环境与配套措施。“我们现行的不良资产处置政策是允许债权银行打包转让不良债权,而新政策进一步允许以债转股为目的转让单笔债权,提高债权转让的便捷度,促进通过债转股降低企业杠杆率。与此同时,要注意防范和隔离风险,防止非金融企业的风险向金融企业转移。”省财政厅副巡视员钟心平说,我省还出台了比较全面的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在企业重组方面,可按税法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对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可按规定享受5年内分期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企业破产、注销、清算企业所得税时,可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有关清算费用及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企业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债权损失可按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缴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重组改制涉及的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符合规定的,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记者 徐小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