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景德镇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决定接受刘锋辞去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决定任命胡雪梅为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胡雪梅代理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景德镇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汪立耕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闫浩、唐良、林群、史晓莲、罗建国,秘书长雷铭及委员共34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景德镇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代理市长胡雪梅,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邓建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鸿斌,市政府秘书长张维汉,市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市人大机关副县级以上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召开景德镇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有关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景德镇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决定召开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至29日;审议通过了景德镇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日程草案、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各项建议名单和选举办法草案,提请景德镇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景德镇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提请景德镇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听取和审议通过了景德镇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来源:景德镇日报 俞新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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