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头条客户端讯 通讯员隋 利报道:为抓好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立,提供优质服务、助力乡村振兴、保障饮水安全、促进农村发展,根据《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景德镇市水利局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浮梁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浮梁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落实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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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头条客户端讯 通讯员隋 利报道:为抓好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立,提供优质服务、助力乡村振兴、保障饮水安全、促进农村发展,根据《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景德镇市水利局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浮梁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浮梁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落实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