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20岁女大学生朱某因为花光3000元学费钱后,为了逃避父母的责骂就编出被“抢劫”的谎言。吉水县公安局经过调查,了解到此案背后的相关隐情,并认为女大学生朱某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公安机关决定对朱某予以警告处罚,并交由家长严加管教。
5月3日下午5点半,吉水县公安局水南派出所接到一位女大学生朱某报警,她称:当日下午4点钟左右,她骑电动车回家时,被两名粗壮男子开的白色小轿车给撞了,他们下车用砖头敲伤了朱某的头部,还抢走了朱某随身携带的包,包内有3000余元现金和银行卡、身份证等证件。朱某告诉民警,两名壮汉抢完包后往水南镇毛家方向逃窜了。
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警方根据朱某提供的线索,通过大量走访、查看视频监控等内容,并未发现朱某所描述的白色轿车,更没有壮汉;经过现场勘查和摸排询问,也没有发现目击证人以及嫌疑人作案时敲击当事人所使用的砖头,案情一时显得十分蹊跷。
民警重新梳理线索后发现,朱某的报案疑点重重。受害人朱某,是一名2000年出生的瘦小女生,竟然需要两名壮汉合力控制,还要用上砖头砸头,重点是朱某自称被砖头砸的头部,经检查后只有一处像是被手抓过得伤痕,并未发现有被砖头砸过得伤痕。报案时,朱某还曾表示她的电动车曾被小轿车撞倒过,但经民警详细检查电动车上后,也没有见到电动车上有新鲜刮痕。
此外,民警还通过熟知朱某的亲属朋友了解到,朱某当天回到家的表现很淡定,与遭遇抢劫后的心理状态不符。综合大量的调查工作和验证相关证据,民警分析朱某可能在撒谎。在民警的进一步询问下,朱某自知无法隐瞒,于是交代了事情的真相。
原来,朱某是某学校在校大学生,在校期间谈了男朋友。春节前,母亲把3000元学费打到自己账上,不久,疫情突袭,全国各大院校停课停学,这3000元便一直由朱某自己保管。疫情至今几个月来,在其与男友之间的各种交往中,不知不觉间把这3000元学费全部花光了!如今开学在即,马上要交学费,为了逃避父母的责骂,朱某就编出被“抢劫”的谎言,企图瞒天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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