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高速公路大家一定不陌生它是指专供汽车高速行驶的道路是完全禁止行人进入的然而现实生活中却有人在高速公路上行走
事情发生在3月18日下午3时许,高速交警七支队四大队巡逻人员完成对辖区路面的巡查后,车辆在行至永新方向608公里时,突然发现有一人在高速公路上行走,情况十分危险。
执法人员立即上前了解情况结果……
原来,该女子与丈夫吵架,于是赌气下车,没想到丈夫竟然真的开车离开。由于女子老公的手机也被她摔坏,自己也没带通讯工具没法向他人求助只能选择在高速公路上步行。当执法人员发现她时,已经走了40多分钟。随后,这名女子被执法人员带上执法车,并第一时间与其丈夫取得联系,双方约定在前方碰头。20多分钟后,丈夫驾车赶到,最终将妻子接回。执法人员告知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行人上高速公路是违法行为同时行人上高速公路行走极易引发机动车与行人相撞的事故不仅严重影响了高速公路正常的交通秩序也是对自身安全的极度不负责任
经过执法人员耐心劝说夫妻两人都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对执法人员给予的帮助表示感谢真为她捏把汗啊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切勿上高速公路行走
新闻热线:0796-8242779稿件:陈庆炜、张 伟记者:罗竟倬编辑:吴 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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