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曾庆扬报道:记者从井冈山交警处获悉,9月10日早晨,井冈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龙市中队民警在龙市城区红绿灯路口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工作中发现,一机动车司机吴某存在饮酒后驾驶的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吴某酒精含量达到76mg/100ml,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随后,民警依法将吴某带至龙市交警中队作进一步调查。
据吴某交代,当天早上7点左右,在家中吃早饭时喝了半碗水酒,饭后便开着自己的无牌三轮摩托车上街,没想到刚进龙市城区就碰到了交警执勤。经系统查询,吴某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为E,不具备驾驶三轮摩托车的资格,其驾驶的三轮摩托车未取得机动车号牌,也没有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
民警对吴某进行严厉批评和普法教育后,依法对吴某饮酒驾驶、准驾不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投保交强险四项违法行为作出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2700元,驾驶证记36分的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