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都市报讯 全媒体记者章娜、实习生黎一、付迎红报道:4月29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省人社厅联合召开的江西省建立和实行及时奖励制度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我省决定建立及时奖励制度。4月28日,工作方案经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即将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各地各部门试行。
据介绍,我省将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生态环境保护、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扩大对外开放、加快乡村振兴、狠抓重大项目建设、培育壮大重点产业、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促进文化旅游发展、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改善民生,以及其他关系全局的重点工作等15个重点领域,及时发现和奖励尽职尽责、敢于负责,锐意进取、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奋发有为的集体和个人。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党组书记、厅长刘三秋介绍,在奖励方式上,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对工作成效显著的集体和个人,经省政府审定后,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通报表扬;对做出重大贡献、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集体和个人,经省政府审定、报省委决定后,以省政府名义通报嘉奖;对做出特别贡献、示范引领作用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经省政府审定、报省委决定后,由省政府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及时奖励结果将作为各地各部门绩效考核、评先创优和干部年度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刘三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