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大力实施,各种政策也是不断向农村倾斜。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了关于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全国农房大改造即将启动!
相关文件信息如下,赶紧来看看:重点解读:
试点地方每省(区、市)选择3—5个试点县(市、区、旗)
启动时间第一批试点县(市、区、旗)2019年2月底前确定,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建设和验收,到2020年,各省(区、市)试点县(市、区、旗)建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农房,农房设计服务、工匠培训管理等农房建设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房设计和建设管理经验。
改造队伍组织引导建筑师、规划师等专家和技术骨干参与农房设计和建设的实施指导
农房风格结合当地的气候条件、传统习俗等因素,综合考虑农房建筑结构安全和农户经济承受能力等方面,因地制宜推广农房现代建造方式。要应用绿色节能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探索装配式建筑、被动式阳光房等建筑应用技术,注重绿色节能技术设施与农房的一体化设计;加强对传统建造方式的传承和创新,注重采用乡土材料、乡土工艺,实现在传统基础上应用好现代建造方式。
资金支持专家对宜居型示范农房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有条件的地方应以奖代补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住建部将协商财政部门争取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资金支持。
不过,按照《赣州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20平方米,建筑层数不得超过3层,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35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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