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董燕 记者钟文)石城县积极落实上级政策,勇于实践,结合实际选取部分贫困村微小型扶贫项目进行村级自建自营试点,探索出一套较为完善,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试点工作不断纵深推进,贫困村微小型扶贫项目实施进度得到加快,项目质量、资金使用管理绩效得以提升。
科学谋划,谱写前奏曲
根据“利益相关,规模适度”的原则,充分征求群众意愿,推选出由挂村领导、驻村干部、第一书记、部分村干部和威望较高、公益心较强、有一定工程施工建设管理经验的当地群众,组成5-7人不等的理事会,与村两委共同负责项目施工、监管、运营等工作,促使村级自建自营项目落地生花。
多方监管,谱写进行曲
实行全过程公开公示制度,从项目立项审批、项目实施、项目运营各个阶段,全面公开建设内容、施工单位、验收结算、财务收支等相关信息,调动发挥村民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实现阳光操作。聘请第三方监理机构对实施项目进行质量监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落实。项目应群众需要、受群众关注、被群众监督,群众的满意度得到极大提升。
后续管护,谱写交响曲
理事会承担管护责任,利用项目产生收益实施后续管护,保障项目的健康持续运行。积极发挥群众在日常管护中的主体作用,有效避免各种人为破坏形成,确保各项目长期服务于群众生产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