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国县纪委监委通报1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龙口镇嶂下村原党支部书记刘桂发违规套取扶贫项目资金用于发放征地补助等问题。2015年至2017年,刘桂发在主持嶂下村党支部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公路修建项目施工中缩短线路,从中套取4.0715万元项目资金用于发放村民征地补助。违反财经纪律,刘桂发未及时将发放至个人账户并由其个人保管的2003年度至2018年度嶂下村村集体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共计2.8462万元上缴村集体,直至2011年9月至2019年6月,刘桂发才陆续将村集体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共计2.8462万元全额上缴至乡财政。2020年4月,龙口镇纪委给予刘桂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