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0年1月起,赣州市企业退休(含退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抚恤金标准已于日前确定,调整为23000元,较2019年标准增加了3350元,丧葬费仍执行原标准5000元。截至6月上旬,章贡区社保局为231名退休死亡人员办理一次性丧葬抚恤费支付手续,发放丧葬抚恤费共计646.3万元。
图为章贡区市民中心办理业务窗口,工作人员正在办公据悉,赣州市提高2020年企业退休(含退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抚恤金标准,依据的是江西省人社厅、财政厅、总工会《关于统一全省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抚恤金标准的通知》精神,即企业退休(含退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抚恤金标准调整为退休人员死亡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10个月平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后的抚恤金标准低于2019年所在市、县(区)上年度企业退休人员10个月平均基本养老金的,按2019年所在市、县(区)上年度企业退休人员10个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