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讯 钟娜、记者郭家凌报道:6月19日,记者获悉,日前,会昌法院审理一起儿子暴打父亲的故意伤害罪案件,被告人刘某生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经审理查明,2017年4月4日上午6时许,被告人刘某生因家庭纠纷与父亲刘某祥发生口角,后刘某生将被害人刘某祥推倒在地,掐住刘某祥脖子,并殴打刘某祥胸部,同时用脚踩刘某祥右大腿部,导致刘某祥右股骨粉碎性骨折、肋骨骨折。
法院认为,孝老爱亲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被告人刘某生为人父,为人子,因为家庭琐事对自己的父亲实施暴力,故意伤害致其年近八十的父亲右股骨粗隆间粉碎性骨折、肋骨骨折及多处软组织损伤,伤情被鉴定为轻伤一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