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溪县公安局园区派出所接到110指挥中心转警,报警人吴某称该县某公司盗用了其厂里的货架图片,侵害了他的版权,吴某到该公司找公司负责人张某讨说法时发生纠纷。
接警后,园区民警到吴某厂里核实情况,发现图片里的货架确实仅为该厂所有,图片也归属该厂,于是对两人展开调解工作。张某表示图片确实是盗来的,以为一张图片只是小事情,没想到会因此发生系列问题。民警发现张某的版权意识淡薄,对图片版权等问题基本无概念,便对其进行了相关法律知识宣讲。张某意识到问题所在,随即向吴某道歉,并表示以后会自己请人拍摄图片,多学习法律知识。吴某对张某的态度表示满意,表示不再对此事进行追究。
彭仁卿 李文华 通讯员 全斌华